故事一

第一个故事是刘胜飞律师为自己的妻子打官司。他本不是婚姻方面的律师,但经过这场官司后转做专职的婚姻律师了。他的妻子李湘早年和一个老板老陈在一起,老板大她十几岁,有貌合神离的老婆(李湘不知道)。老陈在这个过程中送给了李湘大额的财产,如车辆,付了房屋首付等。后来李湘因为等不来老陈离婚和跟他分手,老陈因为项目问题坐了牢。等他出狱,李湘和刘胜飞已经结婚生子,孩子刚满周岁。老陈把李湘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一百多万的财产,并不接受刘胜飞夫妇返还35万首付款及车辆款的提议。

老陈所谓的一百多万其实李湘根本不知情,是她把银行卡借给老陈,于是显示有一百多万曾经打到过这张卡里,同时老陈还伪造了六十多万的装修收据,说自己付了装修款。

刘律通过“超过诉讼时效抗辩(民事诉讼三年时效,若中途有追债则属于时效中断,以最后一次重新计算时间)”。劳务报酬抗辩(李湘一直在帮老陈的公司做事,证据就是报告,和客户合照等。无婚约约定抗辩(比较困难)

他努力证明银行卡是老陈一人使用(这里主要是证明花钱时间大多在李湘工作时间进行,不可能由她花出),证明装修的单子造假(找了装修工人证人以及发现单子上的货运公司为近年成立)。最终他们达成调解协议,否则老陈的诉讼请求可能会被全部驳回,但是可能造成他用法律外的手段骚扰这对夫妻的风险。

这个故事告诉我:

①银行卡不要随便借给别人;

②做事一定要留痕,不管是做什么事情;

③不要接受对方的大额转账,除非留下证据是赠与而非婚约财产;

故事二 家暴:被婚前协议控制的女人

最容易得到法院采纳的家暴证据是三大件:报警后的笔录证据,当天的就医记录,对方自认打人的悔过书、保证书或录音、聊天记录。

刘娟为了证明自己嫁给蔡坤不是为了钱于是连看都没看就签了婚前协议,还把自己那份给撕掉了,蠢啊!!!后来生了女儿以后觉得男方家里是重男轻女,于是疯狂想生儿子,蠢啊!!!谁知大姑子和婆婆都不是什么好人,欺负刘家母女。

后来遭到丈夫家暴和“婚内强奸”,起诉离婚。蔡坤真的是表演型人格,情绪和态度转换巨快,调解无效最终进入起诉离婚程序。

容易被法官采纳的家暴证据:

①报警后的笔录证据,要让警察局开局家庭暴力告诫书

②当天的就医记录

③对方自认打人的悔过书,保证书,录音录像等

一审败诉了,可能因为提供的家暴证据都是间接证据。刘娟回归家庭了,很多书友发表评论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其实我内心非常平静,没有这种感受。他人的想法无法左右,他人的决定也由他们自己承担。作为局外人,我只能说从中收获很多。最好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他人,对他人的行为有过高的期待,期待越高,失望越大。